申办领事认证须知
2019-12-10 17:39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得以承认。 
  厄瓜多尔有关机构出具的文书拟送往中国使用前,需在厄瓜多尔公证处或其他相关机构办妥公证书并经厄瓜多尔外交部认证后,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厄瓜多尔使馆或驻瓜亚基尔总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居住地,参照中国驻厄使领馆领区划分,向相应使领馆递交认证申请。 
  申办领事认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申请表》; 
  2.认证当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系企业或其他组织申请领事认证,应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 
  3.如当事人本人不能前来使领馆办理,代办人代为申请的,代办人应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代办人本人的 栏,须为申请人、代办人签名原件,不得以传真件、复印件等代替; 
  4.申请认证的有效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该文书须办妥厄瓜多尔外交部认证; 
  5.领事官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申请人提交的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在两页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火漆加封、加盖骑缝章或者加盖钢印等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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