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结婚登记须知
2026-01-13 12:03


    一、办理条件

    (一)结婚男女双方须均为居住在厄瓜多尔的中国公民(居住是指已在厄连续停留180天以上,或已获得厄长期、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

    (二)结婚男女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如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等。

    (三)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


    二、APP预约

    申请结婚当事人登录“中国领事”APP,选择“婚姻登记预约”业务模块,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根据所在地区按照领区划分选择使领馆,预约到馆办理时间。

    “中国领事”APP可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商店、小米应用商店、华为应用商店或扫描下图中的二维码下载。


    三、所需材料

    (一)结婚男女双方的中国护照/旅行证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中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结婚男女双方厄居留证或长期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结婚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4张(二寸,3.5cm x 5.3cm)。

    (四)结婚男女一方为非定居国外的港澳台同胞,须提交其在港澳台期间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若有关判决书系国外法院作出,须提供中国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外国法院判决的裁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丧偶的当事人须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到馆办理

    (一)结婚男女双方请按预约时段携带上述第三项所需材料到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各1份。

    (二)结婚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宣读本人的声明书,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捺指印。

    (三)领事官员将审查各项材料,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根据规定当场发给结婚证(免费)。


    五、注意事项

    (一)使领馆不受理男女双方或一方为临时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申请。

    (二)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APP预约成功并不代表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已获通过。请携带所有申请材料按预约时间到馆提交正式申请。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使领馆有权不予受理。如需重新预约,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四)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原因,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使领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男女双方如已在厄瓜多尔民事登记处注册结婚,则无需在使馆或中国再次登记结婚,不同的结婚登记日期存在法律风险,只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国外结婚证在中国使用,需要在当地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a)。


    六、联系方式

    使馆地址:Av. Atahualpa 349 y Av. Amazonas, Quito

    对外接待时间:周一、周三、周五09:00-12: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0593-2-2433407(周一至周五10: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邮箱:quito@csm.mf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厄瓜多尔共和国大使馆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