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类型和所需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申请人电子版证件照片(附件:中国签证申请照片规格要求)。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第三国公民):如您持第三国护照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厄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根据个案情况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根据不同签证种类需提交的其他支持性申请材料
签证种类 | 申请人范围 | 其他支持性申请材料 |
C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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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
F |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
G |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
J1 | 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 申请人应先与使领馆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
J2 |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单位的签证通知函。 申请人应先与使领馆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
L | 赴中国旅游人员 | 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
M |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
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二)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
Q2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
R |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
S1 |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
S2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一)邀请人(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及停留居留证件或签证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如系其他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
X1 |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一)入读高等院校:《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确认表》(JW201或JW202表)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二)入读中小学校:《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机构接受外国来华学习人员确认表》 |
X2 |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短期来华留学生信息表》。 |
Z |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 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入境进行短期营业性演出(≤90日)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或商务部门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
二、申办签证流程
(一)在线提交申请。请登录“中国签证在线办理”(网址:https://consular.mfa.gov.cn/VISA/),在线填表,上传申请材料,提交订单后等待线上审核。
(二)递交实体材料并留取指纹。在线提交申请后,请关注线上审核进度和提示,订单状态显示为“待递交护照”或“通过”后,请申请人下载打印纸质申请表,并携带护照及其他实体材料前往使馆递交,采集指纹。申请人可于周一、三、五上午9:00至12:00前往使馆办理,无需预约。
指纹采集要求:除可免采指纹情形外,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到馆留取指纹,伪造指纹或由他人冒充留取指纹,将导致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以下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我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本馆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5)2026年12月31日前(含),中国驻厄瓜多尔使领馆对所有申请停留期180日以内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对D字、J1字、Q1字、S1字、X1字及Z字等进入中国境内后需办理居留证件的签证申请人,仍按规定采集指纹。
(三)缴付费用
收费标准详见“驻厄瓜多尔使领馆领事证件收费标准”。
使馆实行非现金收费,所有业务申办费用均须通过银行支付。申请人需赴银行网点现场缴费(请备注订单号),因技术原因不接受转账。费用包含办证规费、加急费(如有)。请务必留存银行缴费凭证,凭缴费凭证原件到馆领取证件。如凭证遗失,须自行向银行申请补办或重新付款。使领馆不会通过电话或视频要求申请人支付费用,请谨防假借使领馆名义的各类电信诈骗。使馆账户信息为:
Banco: BANCO CAPITAL
Nombre: La Embaj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CUENTA DE AHORROS: 1701008047
(四)办理时长
普通件4个工作日,加急件3个工作日,特急件2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均自线下成功递交实体材料之日起算,约谈及补充材料时间不计算在内。某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因此办理时间不确定。遇此类情况,申请人需等候使馆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中国驻厄瓜多尔使领馆受理厄瓜多尔公民以及合法进入厄瓜多尔的其他国家公民的中国签证申请。申请签证时,申请人须在厄瓜多尔,不得在中国大陆境内。根据中厄互免签证协定,持厄瓜多尔普通护照赴华且连续停留不超过30天者,免办签证。
(二)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居住地,参照中国驻厄使领馆领区划分,向相应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使领馆不受理邮寄签证业务、不提供邮寄服务。
(三)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须真实、完整、准确填写。虚报、误填、漏填等,均可能导致签证审批延误,甚至被拒签。
(四)在线上传邀请函时可以使用复印件或打印件,但签证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线下提供邀请函原件。
(五)签证官员有权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颁发签证的种类、入境次数、有效期及停留期限,有权约谈申请人且无须说明理由。
(六)D字、J1字、Q1字、S1字、X1字、Z字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四、联系方式
使馆地址:Av. Atahualpa 349 y Av. Amazonas, Quito
对外接待时间:周一、周三、周五09:00-12:00(节假日除外)
使馆咨询电话:00593-2-2433337/243340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10:00-12:00、15:00-17:00)
使馆咨询邮箱:quito@csm.mfa.gov.cn

